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离婚时该如何分割结婚以前购买结婚以后还款的房屋呢?

www.anqinghui.com 2024-08-06 婚姻家庭

房价是当今老百姓不能不谈到的话题之一,不少人为了早日住进是我们的房屋而使用按揭的方法。那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结婚以前购买结婚以后还款的房屋呢?律图记者就整理这方面的内容,欢迎大伙浏览。

问:一方结婚以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并获得了产权证,结婚以后继续还贷的房子离婚时怎么样进行分割?

答:虽然房地产是一方结婚以前购得,但一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薪资还贷,还是用双方薪资还贷,除双方另有协议,还贷部分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当然,假如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源自结婚以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一同财产。此种状况下,房地产本身不可以作为夫妻一同财产分割,但结婚以后一同还贷(包含本金和利息)部分,应在离婚时,由获得房地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折价补偿。譬如,男方在结婚以前购房并获得产权证,结婚以后每月还5000元本自贷款。结婚二年后离婚,结婚以后共还贷24个月合计12万元。在离婚时,男方应向女方补偿6万元对价款,房地产归男方所有,离结婚以后的贷款继续由男方个人偿还。

《婚姻法讲解(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结婚以前签订不动产交易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置。依前款规定不可以达成共识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一方结婚以前购买的房子,产权又登记在购买方名下,一般法院会判该房子为购买方所有,双方一同还贷的部分可作为夫妻一同财产分割。

Tags: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