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滥伐林木应该遭到的行政处罚是罚款与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应该注意的是,滥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林业资源的管理规范,推行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1、滥伐林木应该遭到什么行政处罚
滥伐林木应该遭到如下行政处罚:
《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成本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规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与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3、滥伐林木案判刑会留下案底吗
滥伐林木案判刑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能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依据国家规定进行查看的除外。依法进行查看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状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