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起诉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诉讼请求赔偿,一般需提交:证实他们法定过错行为的证据,如重婚、非法同居、家暴等,形式多样;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如结婚证;夫妻共有财产详细情况,如房地产证等;子女情况证明,如出生证;自己受伤证据,如医疗报告、伤势鉴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离婚起诉之前把财产转移了可以吗
在涉及到离婚诉求的状况下,偷盗或者非法转移任何形式的财产都是严格禁止的。由于这种行为不只违背了现行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对个人道德伦理与社会道义准则的紧急侵害。当法院处置关于离婚听证案件时,对于刻意隐瞒、藏匿甚至擅自处置夫妻公同财产的一方,不只可能致使其没办法依法获得相应份额的财产分配,更有甚者,可能被判处罚款乃至刑事责任。此类非法财产转移定会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很大伤害,同时也紧急破坏了婚姻关系中所应遵循的公正和平等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3、离婚起诉之前把财产转移了如何解决
在提出离婚诉讼以前擅自对一同财产进行非法转移,无疑是紧急侵害他们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在此类情形之下,遭受损失的一方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渠道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在法院审判离婚案件的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一方向外转移资产的行为,则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策略中,将给予涉嫌转移者较少甚至不予分配的惩罚。
第二,这种财产转移的行为非常可能被视为恶意逃避债务的表现,那样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申请确认此项转移行为无效,同时需要追回已被转移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离婚起诉赔偿一般需要筹备以下材料:证明他们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证据,譬如他们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的有关证据,包含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夫妻一同财产的证据,如房地产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状况的证明,如出生证明等;自己遭受损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伤情鉴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