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残鉴别评不上只能赔偿医药费吗
伤残鉴别评不上,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只能获得医药费的赔偿。事实上,即便医疗事故鉴别结果未能评定为伤残等级,受害人依旧有权获得其他方面的合理赔偿。
1.虽然未能评上伤残等级,但受害人因医疗事故致使的人身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成本,医疗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2.这类成本是受害人因医疗事故而直接产生的经济损失,与伤残等级无关。
3.受害人因医疗事故致使误工降低的收入,也应当获得赔偿。这体现了对受害人因医疗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和收入损失的补偿。
4.假如医疗事故给受害人导致了紧急精神损害,受害人还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受害人精神利益的关注和保护。
综上所述,伤残鉴别评不上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只能获得医药费的赔偿,其他方面的合理赔偿同样应当得到保障。
2、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有什么阶段
法律快车提醒,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具体来讲:
1.当事人双方可以在人民法院或卫生行政机关的主持下选定鉴别委员会委员,组成鉴别委员会。
2.由主持人公布鉴别委员会组成职员名单,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有权机关将依据申请作出是不是回避的决定。这一步骤确保了鉴别过程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3.当事人需要提供有关的申请书、病历等证据。鉴别委员会一般应以口头调查为主,并应公开进行。然而,现在的鉴别程序总是使用书面调查方法,这不利于查清事实和提供证据。
4.当事人可以委托医学专家或律师出席,进行质证和辩论。鉴别委员会以中立第三者的身份听取双方建议,并对双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察,决定是不是采纳。
5.整个过程及内容由记录人记录在卷,并由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6.鉴别委员会将进行不公开的评议,并由鉴别主持人负责制作鉴别书。鉴别结论将作为处置医疗事故争议的要紧依据。
3、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1.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别人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成本,与因误工降低的收入。
导致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导致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一规定为医疗事故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还规定,侵害自然每人身权益导致紧急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情形,确保了受害人在遭受医疗事故损害时可以获得全方位的赔偿。